臨近過年,這已經是藍姝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九年了。

  過完年,將邁入第十個年頭。

  八十年年代即將過去,迎來九十年代,全國的經濟發展也會在接下來得到飛躍的提升!

  藍姝已經二十七歲了,距離二十八歲的生日還有半年時間。

  像她這個年紀,如果放在后世,還不一定有沒有找到對象,更別提結婚生子。

  而現在,她已經是一個即將七歲的孩子的媽媽了。

  小清寧自從上了小學以后,仿佛迅速長大了似的,不僅僅是在身高、年歲上,還有心理上也在快速增長。

  不到七歲的孩子,除了每天完成學校的作業,抽空練鋼琴之外,小清寧還有了屬于她自己的目標和理想。

  她更深刻的了解了父母的工作情況,知道媽媽是厲害的女企業家,爸爸在醫藥學方面也有很多成就。

  父母的優秀,讓小清寧以他們為目標,她希望自己長大之后也能和爸媽一樣卓越非凡。

  所以小清寧在學習上從來都不用藍姝擔心,她的成績在班級一頂一的好。

  看小說上

  小清寧的學習好,相對之下,和她同歲的孟大寶如今還在幼兒園里。

  孟大寶今年上幼兒園中班,兩年后他能不能去小學,就看他在幼兒園的表現了。

  雖然孟大寶的智商很有問題,可因為他一直想著要努力追上小伙伴的步伐,也想要去上小學,所以在認定了一件事之后,孟大寶付出了加倍的努力。

  他笨、他傻、但他可以笨鳥先飛。

  在幼兒園里的時候,孟大寶認真記下老師講過的東西,回家之后,他會把作業本翻出來寫寫看看。

  如果有不會的地方,他就跟后媽孫媛詢問。

  孫媛也會不厭其煩的對孟大寶進行指導。

  孫媛是大學畢業,她來輔導一個幼兒園的小朋友自然是不在話下。

  孫媛嫁給孟恒這幾年,夫妻兩個關系一直都很好,從來沒有發生過口角。

  對于孟大寶這個丈夫前妻的兒子,孫媛也一直都將他當做自己的孩子看待。

  反倒是她自己,結婚好幾年了,卻沒有懷上孩子。

  雖然孫媛也希望自己能有個孩子,但她卻不強求。

  如果能有孩子,她會很高興,如果沒有也沒關系,大寶就是她的孩子。

  孟家,孟恒在孫媛嫁進門之后,隨著兒子的長大,他這兩年已經找了份工作,利用他在部隊多年的訓練經驗,入職一家保安公司做教官。

  孟恒的基礎好,所以在工作上面,他的能力也很突出。

  如今他的薪酬比在部隊的時候高了不少,養家糊口絕對不是問題。

  加上孫媛自己也有工作,在一家小公司里當秘書,所以如今孟家的日子過的是一天比一天的好。

  相較孟家,離開孟家的藍欣雅在生意上幾乎投入了所有心力,連兒子都很少有空去看一眼。

  她努力的結果就是每個月店里收入能有個二百來塊錢。

  這樣的收入相較于上班來說,從前是比上班工資高的多,但是這一兩年隨著經濟發展,各個公司開出的工資也有所上漲,原本普遍四五十塊的工人工資,如今已經漲到七八十、甚至是八九十了。

  接下來,顯而易見的工資還會再往上漲,到時候她一個月兩百來塊錢的收入,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這幾天,因為常春芳來京都,藍欣雅的日子過的還算滋潤。

  每天都有她親媽變著花樣給她做飯吃,這比她平常在商場附近的小飯店里吃飯要好的多。

  可惜好日子很快就到頭了。

  早上,藍欣雅吃完飯,正準備去商場店里開門,卻被常春芳叫住。

  “欣雅,你晚上想吃什么?土豆燉肉?還是蘑菇燉小雞?”常春芳挑了兩樣女兒喜歡吃的問問情況。

  藍欣雅想了想,“吃蘑菇燉小雞。”

  她忙和一天,到家肯定累了,所以想喝雞湯。

  常春芳聽聞點點頭,隨后又說——

  “欣雅,你先給媽一百塊錢,我手上之前的零錢用完了。”

  常春芳語氣平靜的說著,對于跟女兒要錢這事兒,她不覺得自己是伸手討要。

  因為她半個月前來京都的時候,可是給了欣雅一千塊的。

  可常春芳這樣的想法,卻跟藍欣雅的截然不同!

  藍欣雅微微睜大眼睛,驚訝的轉身看向常春芳。

  此時她心底只有一個念頭——

  常春芳怎么可以朝她要錢?!

  至于常春芳說的零花錢用光,這可能嗎?

  藍欣雅不相信常春芳沒錢了,她也不相信常春芳來京都,就帶了一千多點,結果把一千塊都給自己,手上就留不到一百塊錢?

  所以藍欣雅當即就說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媽,我工作都已經很不容易了,你怎么還跟我要錢呢?”

  這語氣,仿佛常春芳跟她要錢,是做了多么罪大惡極的事情一般!

  藍欣雅這話,也讓常春芳愣住了。

  她怔怔的看著自己的女兒,臉上有不解的神色。

  “欣雅,我……你不是想吃小雞燉蘑菇嗎?我手里沒錢了,你給我錢,我才能去買雞和蘑菇啊。”常春芳說。

  “你真沒錢了?”藍欣雅皺起眉頭,認真的看向常春芳。

  她那在常春芳身上來回打量的眼神,和質疑的感覺相當明顯。

  這問題讓常春芳著實被噎了一下,“我怎么會騙你?”

  常春芳不可思議。

  她這段時間盡心盡力的為女兒打點好家里的一切,欣雅還懷疑自己撒謊?

  她要是真的為了錢撒謊,當初何必要把身上幾乎所有錢都給欣雅呢?

  最后藍欣雅終于發現,常春芳可能真沒錢了。

  所以她親爹藍勝利所謂的她媽來她這邊住,帶了生活費,就是那一千塊錢?

  不!

  那一千塊錢是常春芳給她買房子的,才不是生活費!

  所以藍欣雅嘆了口氣,勉為其難的從口袋里掏出二十塊錢。

  她將這錢交給常春芳的時候,并不覺得這些錢原本就是常春芳的。

  而是認為常春芳以后難道住在她家,還要花她的錢?

  常春芳開口要的一百塊,最終只拿到了二十。

  藍欣雅給錢之后,很快就離開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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