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章 陳性善覺悟,禁纏足令
  內閣大臣的態度很明朗,那就是禁止裹腳纏足。但六部之中支持者寥寥,即使是禮部尚書陳性善,也保持著沉默。

  這種沉默,本身就是一種抗議。

  天昏時,陳性善一臉憂愁地返回府中,夫人張氏已命人準備好飯菜。

  席間,張氏見陳性善胃口不好,噓聲長嘆連連,不由得詢問:“不是我多嘴一問,只不過近些日子來,官人茶飯不思,心神不寧,若是有什么大變故,妾身也好安排孩子離開京師一段時間。”

  陳性善苦澀地搖了搖頭:“事情還沒嚴重到那個地步,其他事你也莫問。”

  張氏無奈,只好忍住疑惑。

  陳性善坐在書房里,沉思著對策。

  現在皇上的態度很明顯,他寧愿落一個“好士小腳”、“龍陽之好”的惡名,也要廢除纏足、裹腳,甚至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不惜脅迫整個文官集體!

  纏足又不是大明文官的發明創造,也并非是明代獨有,為何要讓我們來承擔痛苦?

  建文皇帝這是在耍流氓啊。

  可又能如何?

  文官在這件事上沒有多少轉圜的余地,真的要抗拒皇命,硬骨頭一次,很可能被人折斷了腳趾,和女人一樣纏幾個月的腳丫子。

  女人纏足,多在三五歲時,誰能想,男人三五十還要經歷這種事!

  荒唐,太荒唐!

  陳性善想要上書規勸,可想了兩個時辰也落筆不下,拿什么理由反對禁纏足?

  禮?

  纏足什么時候被納入過大明禮制過?

  沒有!

  用美觀、利于觀瞻?

  皇上肯定會說,讓大家都裹足也是為了觀瞻,這個理由站不住啊。

  用民間傳統?

  什么,秦漢沒有,隋唐沒有,前宋初期也沒幾個,你管這叫民間傳統習俗?弱宋之后出現的怪癖習俗,不要也罷啊。

  利于約束女人,控制女人,避免女人翻墻,避免官員們戴綠顏色的帽子?

  這個和腳有關系嗎?

  走慢點路,該翻的墻一樣能翻過去。

  女人本就應該卑弱,裹足符合女誡,是女性應該做的?可臣子也應該忠誠,皇上要你裹,你裹不裹?

  陳性善有些抓狂,心煩意亂地走回臥室,張氏打了熱水給陳性善泡腳。

  看著搓腳的夫人,陳性善突然說:“我若是纏足,你會怎么想?”

  張氏愣住了,驚訝地看著陳性善,轉而笑道:“官人說什么話,哪里有男人纏足的,這是女人家的事。”

  陳性善不茍言笑,認真地說:“若皇上要求男人纏足呢?”

  張氏看著嚴肅的陳性善,堅定地搖了搖頭:“皇上治國十年,品性如何,天底下人心里明亮著呢。皇上英明,絕不會做出如此荒唐事。”

  陳性善看著自己的妻子,在這一刻有些恍惚。

  一個婦道人家都知道建文皇帝是好皇帝,不昏庸無道,不荒淫無恥,可滿朝官員里,看穿這一點的卻不多。

  解縉、楊士奇如此默契地配合,如此旗幟鮮明地反對纏足,很可能就是看穿了朱允炆的盤算,甚至是得到了某種暗示或直接的安排!

  朝臣都反對的事,朱允炆會感到棘手。可現在內閣兩位都支持朱允炆,還有一個兵部尚書站隊,朱允炆根本就不需要自己出手,一定可以解決問題。

  至于徐輝祖、李堅等人,和他們無關啊,武將又不需要纏足,他們為了看文官集體的笑話,一定會大力支持朱允炆……

  有一群擁護者,文官集體內部又有分裂,誰都擋不住朱允炆的鋒芒!

  “夫人,你說女子纏足是好事,還是壞事?”

  陳性善少有的溫和。

  張氏看了看自己一雙小腳,苦澀地說:“官人說笑,纏足可謂煉獄之痛,哪里有什么好事。當年父親不愿我纏足,是母親一意孤行,說什么只有纏足才能嫁入官家。只是不知我與官人有緣,是不是這雙小腳給的。”

  陳性善拉著張氏坐在一旁,拖下鞋與足衣,看著眼前五寸的腳,如弓背一般,整個腳前端只有大腳拇指,其他四根腳指頭都折在了腳底腳心處,類似于一個尖錐型。

  多少年,陳性善并沒有在意過夫人的腳,如今看到這一幕,不由得感覺觸目驚心,低聲問:“如此扭曲,豈不是極痛苦?”

  張氏哀嘆:“何嘗不是,若只是折斷腳趾,忍也就忍了,可要纏足定型好三至六個月,嚴嚴實實的布條包裹著,腫痛的熱癢簡直是要人欲死不能,小時還有一些孩子因為腳趾折斷受傷發膿,丟了性命的。”

  “還有這等事?”

  陳性善驚呼。

  張氏重重點頭:“如何敢欺騙官人,你想,纏足時多在春夏,腳上纏著厚厚的布條,還受了折斷之傷,能不痛苦。當年我這腳也流過膿,幸是熬了過去。”

  陳性善看著夫人的腳,滿是心疼:“咱家沒女,若有女兒,夫人可愿給女兒纏足?”

  張氏收回腳,穿上足衣,很是無奈地說:“作母親的怎么都不忍心折斷女兒的腳趾,可民間與士子們都喜歡小腳,好小腳,為了不耽誤女兒的婚事,也由不得不狠心。”

  陳性善長長嘆息,問道:“夫人支持纏足,還是支持廢掉纏足?”

  張氏給陳性善擦好腳,端起洗腳盆,滿是悲傷地說:“若能廢掉,當真是利萬民的好事。可惜,只怕是積重難返,想必官人也聽說過金蓮杯吧?”

  陳性善看著離開的夫人,心頭很是沉重。

  金蓮杯,指的是一種特殊的杯子,這種杯子不是銀質、金質的,也不是玻璃制,而是歌妓舞女的鞋子。以歌姬的鞋行酒,是一些士人的怪癖,美名“金蓮杯”。

  積重難返的不是民間,而是士人階層,擁有怪癖的不是皇上,而是士人階層。、陳性善總算是看清了,所有的反對聲只是為了維護自己變態的欲望,為了滿足病態的快意!

  當天晚上,陳性善再無睡意,回到書房里揮揮灑灑,寫下五千言,將纏足的出現與亡國掛鉤,將纏足與病弱掛鉤,批駁了纏足,將纏足問題徹底與女德割裂開來,拿出來鞭笞,一力主張,徹底廢除纏足,以自然、健康為美。

  禮部尚書不愧是禮部尚書,奏折寫得條理清晰,證據詳實,字句犀利。特別是纏足與女德的分割,讓所有官員再也無法拿女德說事。

  說纏足是女德,班昭寫《女戒》的時候根本就沒纏足,你小子讀沒讀過書。

  禮部尚書的鼎力支持,內閣、兵部的站臺,朱允炆懸在頭頂“你不同意你就纏足”的威脅,讓朝臣中反對纏足的聲音越來越少。

  國子監胡濙直接組織監生開展了一次史無前例的辯論,最終得到一個結論:纏足乃是滅國之征,昏君之表,病態之根,大明當強過漢唐,豈能效仿弱宋暴元?

  洪武無纏足,才有開國太平。

  建文無纏足,才有盛世隆昌。

  好家伙,將纏足與昏君、滅國關聯在一起,可謂膽大包天。

  可所有官員都沒說什么,因為發表這個結論,作出總結的是太子朱文奎,幕后指使是誰,一目了然。

  沉寂多日的建文皇帝終于還是出現了,而此時,朝廷輿論已經達到了基本共識,那就是禁纏足。還有幾個不開竅的,不等朱允炆說話,就被其他官員給罵得劈頭蓋臉,甚至威脅讓他先纏足。

  事已至此,禁纏足的條件已是成熟。

  朱允炆沒有猶豫,大筆一揮,頒布了建文十年禁纏足令:

  其一,凡皇室、官員、士人,不得迎娶纏足小腳女子為妻妾,不允許聘用纏足女子作丫鬟、下人。

  其二,歌舞青樓,不允許小腳女子居留;

  其三,嚴禁一切詩詞、戲劇、小說、雜劇等推崇三寸金蓮、五寸金蓮等小腳;

  其四,纏足乃是病態舊習,是恥,是傷,是殘害大明百姓,已是纏足的,是可憐人,不得鄙視。尚未纏足的,當珍惜健康,不得愚昧纏足;

  其五,禁百姓纏足,地方百姓纏足積習不改,兩年官吏撤職,三年不改耆老流放,里長戍邊,五年內,徹底杜絕纏足……

  朝廷拿出了極是嚇人的態度,直接將纏足定義為病態,丑陋,甚至將推動禁纏足問題與官員、里長、耆老等切身利益掛鉤,牽連連坐的姿態,讓人悚然。

  朱允炆知道陋習不改,無數女子將被纏足殘害,身心俱損,現在民間觀念已定,若不嚴厲,若不拿出矯枉過正的狠勁,想要對抗集體觀念是很難的。

  為了撼動這陋習,朱允炆想到了一切可以想到的辦法,雖然這些辦法會犧牲一部分人,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讓一些人無法接受,但沒有辦法,該做的必須去做。

  禁纏足文書率先登載在建文報上,隨后是官府驛使奔出京師,朝著各個方向而去,轟轟烈烈的禁足運動就此拉開。

  為了配合禁纏足,宮里傳出消息,建文皇帝要兩年后為太子選秀,選秀第一標準即是:

  未曾纏足。

  朱文奎聽到消息之后很是郁悶,韓夏雨來了,狠狠掐了一頓,不解氣得跑了,估計是去找皇后訴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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