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大明元輔 > 第143章 新鄭新政(上)
  從先高務實雖然有很強的高層影響力,但畢竟個人實際政治地位不夠高,泛泛而談、影響皇帝的思維是可以的,但具體經手或者甚至操控某些事那就比較為難了。

  軍工私營是借高拱的手辦下來的,打下了如今明軍武器裝備遠超歷史同期的基礎;紓驛路疏不僅借了高拱的手,而且借了郭樸回朝的勢,最終是在“郭樸時代”全面完成,為大明甩脫了第一個大包袱,并且強化了驛站體系,后續的漠南之戰、西北之戰其實都有這件事的功勞。

  他自己一手辦成的國家層面大事,說起來還只有京營改制一項,而且事情雖然辦下來了,但目前還在“鞏固期”,不像軍工、驛站兩件事那么牢不可破。

  而現在,借著升任戶部尚書的風頭,高務實不僅打算趁機穩固京營改制的成果,而且因為終于專管一方,打算動一動大明的財政體系了。

  當然,基本財政體系暫時他還不敢輕易觸碰,比如讓他直接把大明變大宋,那他是肯定不敢的,也不現實,且沒必要。

  核心暫時不敢動,那就先試探試探,找一個既有“群眾基礎”,又是其他人不敢輕動的方向。

  比如說:完全承認商人的合理社會地位,但同時要求商人承擔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這件事之所以說它有“群眾基礎”,不是在開玩笑,這個時代的農民其實是知道商人比自己“厲害”的,尤其是大商人。

  道理很簡單,大商人不僅有錢,而且必然在官場上有些背景。這些背景,有可能本身就在家族里面培養出了讀書人、官員,有可能是投資了某位、某些官員這個前文有述,就不多說。

  總之,但凡稱得上大商人的,一定在背后有官府的背景,超級豪商投資中樞重臣,大豪商投資督撫布政,中小豪強投資府尊縣尊,再不濟一些的也會投資府縣吏員別看吏員甚至不算官,有很多職務論實權的話,幾乎相當于后世的副縣級呢。

  而尋常農民呢?不好意思,他多半連縣衙都進不去,而且也不想、不敢進去。

  商人只分大小,農民卻不是,“大農民”那是另一個階層,是地主階級了,他們可不把自己當農民看待。

  所以在農民眼里,商人哪怕是挑著扁擔、推著獨輪車的游方貨郎,那也比他們強,至少見多識廣這種思維在解放初的好些農村都有。

  所以中國古代的商人階層挺不容易的,一邊被某些人當面鄙夷,一邊被某些人暗暗羨慕,這里的“某些人”有時候還有重疊。

  但不管怎么說,商人在民間的地位實際上并沒有很低,這是可以肯定的,他們的“地位卑下”主要是在朝廷和朝廷官員面前。

  然而,這種情況也并非一成不變的,事實上大明立國兩百年,這種局面始終在不停的變化,并且其總的趨勢是商人逐漸受到朝廷的待見對高務實而言這個程度還遠遠不夠,但趨勢還是要肯定。

  即便是在原歷史上,自俺答封貢完成以后,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很明顯。

  為什么?因為自那以后,大明朝廷幾乎在所有邊境都開放了貿易大概只除察哈爾以外,清末思想家魏源在圣武記中評價這次和議政策“為本朝開二百年之太平因為清朝延續了北疆邊貿。”

  開放邊關貿易的政策,是明朝國際政策的一個十分重大的轉折點,同時也是對山西商人的一個重要的商業機會。

  從此,晉商相繼逐漸進入了糧食業、茶業、棉布業、畜牧販賣業等行業,一舉成為了明朝時期最重要、經濟最活躍的邊關貿易經營者。明代的著名學者謝肇淛在五雜俎中說:“富室之稱雄者,江南則推新安,江北則推山右。”也就是說,大明最富裕的商幫,南方以徽商最富,北方則是晉商。注:江浙商人有很多跑去和徽商同流或合作。

  事實上到了嘉靖以后,太祖朱元璋建國時所規定的:“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早已經被時人拋到了腦后,徽商如鹽商等“盛宮室、美衣服、侈飲食、擁趙女”,這些富商追求財富的熱情一時間遠遠高于了任何朝代。

  有了錢當然好,但每當他們要去面見官員時就比較不爽了你得把這些盛裝換下來,穿上粗布衣裳去拜會,而且低三下四、唯唯諾諾。哪怕你就是那位官員的“金主”,有時候都只能如此。

  有沒有辦法改變呢?也不能說沒有,比如說你很有錢,但是又實在不是讀書的那塊料,那么你可以想法子捐個監生也就是國子監學生的身份。

  這個身份要說有多貴重倒也未必,畢竟它只是個相當于“國子監在讀”,甚至不是“在讀”,而是“曾讀”。但國子監無所謂畢業不畢業,因為本身那只是為科舉準備的學校,無非檔次比較高罷了。

  那么類比一下,捐的這個監生其實就好比“國子監函授班”讀是讀過,有沒有讀出什么名堂來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不要急,“讀過”國子監本身就有一點很厲害,因為監生在政治地位上基本是類比生員的,有了“監生”這個名號,你就不再是一個到哪都被鄙視的銅臭商賈,而是相當于秀才老爺了。

  然而也就到此為止,商人能“搞到”的社會地位,基本上到監生也就到頭了,再往上除非你讀書考科舉并且中了舉人、進士什么的,否則“類比生員”就是你政治地位的巔峰。

  這個地位,若是只在縣、府一級,或許還能湊合:在縣衙有坐,在府衙有個位置給你站,但倘若再往上,那就不好意思,該你跪的,你還得跪。

  而在現在這個世界的大明,由于實學派的主導已經持續了將近二十年,商人的地位更是比原歷史中還要更高一些。

  這不奇怪,高拱早年就專門寫書談過“義利之分”,隨著高拱持續當政,實學派改革不斷前進,這種觀點對于民間的影響乃至于官方的影響都是不可估量的。

  而且,高務實本人還樹立了一個典范:文為狀元,商則首富。

  雖然限于“祖宗法度”,他名下的各部分都有族人、家丁充當白手套,但天下人誰還不知道他才是京華真正的東家嗎?

  而京華又是一個什么樣的存在呢?不是說規模,是說社會貢獻:京華在大明的各部分產業,去年全年上繳了一百七十三萬兩各類賦稅,其中最后能夠收到中樞的就有五十九萬兩,接近于大明全年戶部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這么大的社會貢獻,你說高務實這個“商人”是壞蛋?

  民間層面如此,官員層面也同樣變化了。實學派不必說了,一貫主張提高商人地位;心學派方面其實在這一點上也是和實學派一致的其實心學派官員背后的大商人更多呢!

  從朝廷官員這方面來看,影響最大的如邱濬、王守仁、王廷相、高拱等人,全都是支持提高商人地位的,各種理論早已奠基完成,就差最后成事了,可不是高務實憑空來玩這一手。

  這里就有一個疑問:既然那么多大佬都支持提高商人地位,為啥到現在還沒搞成?

  答案并不復雜:社會地位要與社會貢獻掛鉤,朝廷或者說皇帝才可能接受。

  你光要求提高地位,但我皇帝、朝廷半點好處沒看見,我憑什么答應你啊?我幫你改革這個玩意你以為是沒有成本的?我要考慮頑固派會不會頂牛,要考慮變更祖制帶來的“正統性”動搖,還有其他各個方面都要考慮到。

  你光是動動嘴皮子我就給你辦,你是哪邊臉長得那么漂亮啊?

  然而,問題就是在這里卡殼了,因為在高務實出現之前,幾乎沒有哪個商人愿意去承擔什么“社會責任”。

  又或者換句話說,現在的商人們覺得他們已經承擔了很多社會責任了。

  什么?你們連稅都不肯交,承擔了什么狗屁責任?

  這里還真有點誤會。

  高務實眼中的社會責任,繳稅幾乎是最基本的一項,因為稅收這東西原則上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問題在于這個觀點與當今大明這個時代的主流觀點并不相符。

  主流觀點是:天下是皇帝的天下,故天下人供財于皇帝。

  別說民間都是這么想,實際上連很多官員都是這么看的,這就糟糕了。

  天下萬民養你一家一姓,我們都是被統治階級,都是吃虧的人啊,那當然是交得越少越好啦!

  這個問題如果要展開、要全面改革的話,皇帝對于戶部的財權都必須限制,因為只有皇帝無法把戶部的錢拿去私用比如賞賜潞王那種,天下人才不會覺得這錢全是交給皇帝個人了,但高務實顯然還搞不了這個。

  不過,這事不能總想著皇帝先妥協,否則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決不了。

  權力有限,還是先搞定商人這塊。

  商人們之所以沒交多少稅還認為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原因在于什么?

  在于他們經常也會為了在鄉梓之地的名聲而去做些修路鋪橋的“義舉”,還有就是像高務實當年那樣出錢賑災,這都是商人們常做的,也是他們認為自己其實是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么建設也好,要搞什么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面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于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歷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后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于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然后李自成一來,直接查抄出的數目都超過了兩千萬兩。

  高務實的觀點很簡單,你的錢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沒問題,朝廷不該打你這些錢的主意,但是該交的稅你得交。至于納捐什么的,你有心有力,愿意獻這一份心力當然好;反之,你不肯納捐,其實也沒什么不對,不能搞道德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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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事不能總想著皇帝先妥協,否則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決不了。

  權力有限,還是先搞定商人這塊。

  商人們之所以沒交多少稅還認為自己承擔了社會責任,原因在于什么?

  在于他們經常也會為了在鄉梓之地的名聲而去做些修路鋪橋的“義舉”,還有就是像高務實當年那樣出錢賑災,這都是商人們常做的,也是他們認為自己其實是承擔了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還有,比如那些年鬧倭寇厲害的時候,很多商人也會捐獻銀兩或者被迫捐獻,來供當地加強守備等用。

  此外還有種種,地方上要搞什么建設也好,要搞什么防務也罷,動不動就會召集商人“納捐”、“認捐”,商人們不管是真心還是假意,面對地方官也沒有多少底氣說不,于是……社會責任不就承擔了嗎?

  但高務實認為這種“承擔”是很扭曲的,而且作為朝廷而言,這玩意根本不可控!

  歷史上崇禎皇帝自己窮得龍袍都要打補丁了,后宮嬪妃們首飾都快捐空了,京師商人捐了多少銀子嗎?有,但沒多少。甚至于京師官員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沒錢捐啊!

  然后李自成一來,直接查抄出的數目都超過了兩千萬兩。

  高務實的觀點很簡單,你的錢是合法所得,再多都沒問題,朝廷不該打你這些錢的主意,但是該交的稅你得交。至于納捐什么的,你有心有力,愿意獻這一份心力當然好;反之,你不肯納捐,其實也沒什么不對,不能搞道德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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