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 第一百五十四章 混亂
  整個法庭瞬間陷入了頗為混亂的場面。法警大聲呼喊著維持秩序,暈厥的石村被抬到了走道的中間。不到幾分鐘的時間內,幾位法官助理也立刻趕到了審判庭,面露焦急神色,守在過道旁,趕緊撥打著緊急電話。現場的旁聽人士被即刻命令退出法庭。

  很快,諾大個刑事審判庭,只剩下法官、檢察官、與石村同行的丹羽,還有北原、宮川,以及法官助理,還有法警。

  “香惠!”森本也想上前查看,但卻被身旁的司法警察緊緊按住。

  北原站在審判庭的大門口,在看到不遠處出現了穿著白衣服的急救人員以后,立刻揮手,指引著他們趕來這里。

  在救護人員趕到的時候,石村也迷迷蒙蒙地睜開眼睛了。經過一番現場檢查后,這位女研究員并沒有大礙。但最終出于謹慎考慮,還是讓石村躺在了移動式搶救床,通過平時法警押送嫌疑人的特別通道,直接送到裁判所的地庫,上了救護車,前往醫院觀察。

  見到被告人的家屬平安無事,佐久間法官不由得長舒一口氣。方才那下石村暈厥的樣子,著實嚇到他了。如果真有個什么三長兩短,自己背一個處分是跑不了的。接著,佐久間法官,看著巖永和北原,沉聲道:

  “庭審先暫時停止。你們兩個,到后面的閣房來!”

  ……

  ……

  ……

  裁判所大樓,3層,庭審閣室。

  閣室內有一張辦公桌,旁邊還有一個衣帽架子,上面已經掛上了黑色的法袍。佐久間法官坐在后面,眉頭微微皺起。本來以為今天下午這個案件應該就是一個認罪認罰案件,就算是適用普通程序,也最多不會超過1個小時。

  沒想到這個案件卻最終變成了一個無罪辯護案件。

  并且還出現了被告人認罪認罰,而律師卻要持無罪觀點的罕見局面。

  北原義一……佐久間法官心中默念了一下這個名字,之前他在法官的聚餐上,還聽說過高梨法官提起過這個律師的名字,說是在此前的古籍點校抄襲案中給她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結果,現在這個律師就搞出了現在這個案件中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否還有效的法律難題給了自己。

  佐久間法官隨即抬起頭來,望著面前的巖永和北原,“現在把你們叫過來,就是為了關于本案中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問題。北原律師,現在我問你,被告人已經明確認罪認罰了,你是否還要繼續堅持無罪辯護。”

  北原站在辦公桌的面前,露出著微笑,像是一個有著十分厚臉皮,干壞事的小孩一般,“是的,裁判長。很抱歉,我必須堅持無罪辯護,在案證據和材料無法說服我森本是有罪的。”

  巖永冷哼一聲,“裁判長,對方明顯就是詭辯!被告與辯護律師存在委托代理關系,辯護律師所發表的觀點,就應當視為被告的觀點。律師作無罪辯護的,就應當認為被告拒絕認罪!除非森本將辯護律師的委托關系解除,否則就應當視為森本認可辯護律師的觀點!”

  話音落下,北原直接回道:“本案之中,森本委托了我和宮川律師一同作為辯護人。宮川律師贊同森本認罪認罰的觀點,并持罪輕辯護。如果,我的觀點算作森本的觀點,那宮川律師的觀點又該算作誰的觀點?!”

  “你!!”巖永再次被北原嗆了一口。他愈來愈發現這位年輕的律師,似乎總能找到奇怪的角度進行切入,冷不丁的暗戳一槍。這種詭辯的能力,真是讓人討厭!

  巖永再度開口道:“那你就給我退出這層委托,留下另一位律師就行!”

  “行了!不要吵起來。這里不是法庭辯論!”佐久間法官開口制止道,“現在,巖永檢察官,你說一下你撤回具結書和量刑建議的依據。”

  巖永立刻回答道,“被告人森本雖然表面上認罪認罰,同時佯裝不同意律師無罪辯護的觀點。但其沒有解除辯護律師的委托,應當視為對辯護律師觀點的默認。因此,實際上違反了具結書規定的認罪認罰條件。”

  佐久間法官聽著巖永的回答,思索了片刻,接著說道,“北原律師,請你說一下你認為認罪認罰具結書還有效的理由。”

  北原隨即開口道,“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國家公權機關與被告人、律師簽署的文書。具結書的拘束力應當只約束在文書上的簽署方。森本這個案件,我是上周才接受他家屬的委托。此前森本雖有委托其他律師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署,但我沒有參與之前的這個過程。認罪認罰具結書上也沒有我的簽名,因此,本案具結書對我沒有產生法律效力,不妨礙我做出無罪辯護。”

  巖永迅速反駁道:“即使你沒有在具結書上簽名,但此前律師的簽名和被告人的認罪態度,也實際上對你形成了拘束,你也必須要遵守具結書的內容。”

  “即使退一步而言,律師此前在具結書上有簽名。”北原開口道,“但是,裁判長。現行法律并沒有規定辯護律師在具結書的簽名地位究竟為何。律師在具結書的簽名既可以理解為對具結書的同意,但也可以理解為僅是對有關過程的見證,而不是對內容的認可。因此,律師即使簽署具結書,也不能妨礙其作出無罪辯護。”

  佐久間法官再次陷入了思考,他感到面前這個問題真是一個燙手的山芋。又過了幾分鐘后,這位法官說道:“認罪認罰具結書是國家公權機關簽署的文件,在通常情況下,不應當隨意推翻。”

  “巖永檢察官。考慮到現在這個案件,律師要作無罪辯護。一審判決結果可能會同時引起控辯雙方的不滿。這個案件有極大的可能會面臨上訴或者抗訴,要在京都府高等裁判所進行二審。一旦去到高等裁判所,屆時本案中有關認罪認罰具結書效力的認定,就有可能會成為具有拘束力的先例。因此,對這個問題的處理必須要慎重。”

  佐久間法官繼續道,“考慮這個案件檢方一旦抗訴,相關公訴工作就會由京都高等檢察廳進行,不再由你負責公訴。因此,巖永檢察官你最好和高等檢察廳那邊協調一下關于本案的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效力問題。你最好向高等檢察廳請示之后,再決定是否撤回。”

  巖永的腮幫鼓了鼓,然而面對法官的要求,又不好拒絕,只好拿出手機,“行。佐久間法官,我先到外面和高等檢察廳那邊通個電話,再給你回復。”

  這位檢察官表情不滿地走出了辦公室。

  很快,關于森本貪污罪一案認罪認罰具結書效力問題的請示被傳達至京都高等檢察廳。京都高等檢察廳迅速召集了檢事和資深檢察官進行緊急開會研討。在面對涉及到京都大學的案件,沒有任何人敢于怠慢。

  下午4點32分,京都高等檢察廳回復左京區地方檢察廳的請示:

  “本廳,同意你廳關于森本貪污罪一案中認罪認罰具結書效力的觀點。辯護律師堅持作無罪辯護的,應當視為被告人拒絕認罪認罰,你廳可以對量刑建議進行重新調整。至于認罪認罰具結書最終是否有效的問題,應當留待裁判所判決。”

  4點35分,巖永向佐久間法官出示京都高等檢察廳的電子回函,正式將對森本的量刑建議調整為十六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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