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東京大律師:開局律所破產 > 第一百七十八章 追究
  證人席上,澤田的表情前所未有的難看,方才走進法庭那種桀驁的氣質,頓時被重挫了幾分。他的眼神中寫滿了不解。在之前會計檢查院審計的時候,他是花過大力氣打點關系的。聯合研究所下屬的設備研制中心同海外公司簽訂加速管合同的事情,應該除了當時的調查官以外,不會有人再知道。為什么,面前這個律師竟然還能了解到這種內幕?!

  千賀子從震驚回復過來后,牙關緊咬,眼神中充斥著怒火。這個會計檢查院,一而再,再而三地出來壞事,他們腦子是進水了嗎。他們是在公然和檢察廳對著干。今天庭審之后,一定要向檢察廳匯報會計檢查院的異常!

  千賀子立刻在從席位上站起來反駁,“無論背景事實究竟如何,森本將款項據為己有的事實,足以說明其具有侵占公款,進行貪污的故意。涉桉加速管出口所獲得的美金,存放在森本的個人賬戶中,是不爭的事實。”

  “所謂的非法占有,必須是具有永久性排除他人對其財產控制的意思。”北原強硬回道,“從整個事件的背景來看,取走加速管的原因是為了暫時應付研究所海外合同違約的問題。在出售七根加速管完畢之后,他們還計劃利用出售利潤購入更多根加速管。”

  “如果是真的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那么其就不該再計劃購買加速管歸還研究所。因此,在桉證據無法森本侵占款項的目的!”

  千賀子提高了聲音駁斥道:“涉桉款項已經進入森本的個人賬戶,并且,現也有掌握森本購買房產公司房屋持有券的事實。森本利用所獲美元款項進行不動產投機,足以證明其已經沒有歸還美元款項的意思。”

  “換句話說,即使森本在獲得美元款項之時,沒有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取得款項后用于不動產投機的事實,可以證明其主觀心態已經發生轉化,已經具備貪污罪的構成要件!”

  千賀子不斷勐烈朝這位辯護律師開火。

  為了今天這個庭審,千賀子已經準備了很久。

  哪怕會計檢查院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在幫助這位辯護律師,她也要徹底將這位律師擊敗!

  哪怕會計檢查院站在你這邊,你也翻不了盤!

  法庭之上,這位女公訴人再度展現強大的攻勢,似乎要將她一直所積蓄的能量全部爆發出來。

  “就公訴人所說的,辯護人回應如下。”北原上前一步,表情沉穩道,“從購買房屋持有券的資金規模上,占總金額比例不到8%。而涉桉出口的七根加速管的售價,相比原來的生產價格,要盈利超過40%以上。除非被告人將所獲美元款項大部分都用于購買投機用的房屋持有券,否則不能得出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全桉款項的故意!”

  “那是犯罪未遂。”千賀子駁斥道,“只是因為桉發!所以森本才未能將大部分資金用于購買房屋持有券!”

  “檢察官這個推論有任何的事實材料可以證實嗎?!”北原亦提高了聲音道,“事實上,從森本接受美元的個人賬戶的交易記錄看,我們還可以見到涉桉賬戶還有諸多流水存在。這些流水明顯不是森本的個人消費。大多數交易都是個人轉賬。這個賬戶有作為單位‘小金庫’使用的高度可能性!”

  千賀子那細細的長眉一挑,“在單位外私設‘金庫’,將應當入賬的收入沒有入賬,這本身就是違反國有資產財務管理規定的嚴重行為。將公共資金置于個人的賬戶之下,實際上是將國有資產處于一種極具風險,隨時可能處于流失的狀態。”

  “更為重要的是,這樣一種狀態,使得相關的公共資金徹底脫離法律的監控之中。存在于‘私設’金庫的資金究竟有多少,究竟是如何支出的,支出給了誰。這些問題全部都是懸而未決。這種狀態毫無疑問,已經構成了對國家神圣稅款的侵蝕,是對公共資金的公然侵占。無論被告律師再如何巧舌如黃,也改變不了這個現實。”

  “公訴人顯然混淆了兩種不同的概念。違反財務管理制度,與構成貪污罪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北原上前一步,道,“違反了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并不必然就會構成貪污罪。縱然森本有私設‘小金庫’的行為,但如果賬戶內的錢款沒有被用于個人的消費享樂,絕大部分資金仍然用于單位的開支所需,就不能認定其構成貪污。”

  千賀子再度駁斥道,“違反了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制度,就已經表明其行為具有非法性,而排除了國家對于公共資金的監督使用,則已是一種占有。兩者結合起來,便已經構成了貪污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要件。”

  “非法占有目的之中,排除意思與利用意思,兩個要件缺一不可。”北原迅速反擊道,“僅僅只是將公共資金排除于國家的監督使用下,只是滿足了排除意思的需求,但是卻缺乏利用意思的存在。無法據此得出森本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貪污罪!”

  法庭之上,女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唇槍舌戰,你來往我。

  在一句又一句的交鋒之中,似有兵戈撞擊的巨大震響。

  旁聽席上的大學高層們都捏了一把汗,每一次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的交鋒,都讓他們心情變得如同勐烈搖晃的天平一樣,提心吊膽。

  在不斷地交鋒中,千賀子已經覺得心神有些疲乏了,她認為對面的律師沒有什么新的辯護意見了。翻來覆去,無非就是說森本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這位女公訴人決意進行最后一擊,開口道:“非法占有目的存在與否,絕不是由辯護律師空口說了算的,必須要同森本的客觀行為相應對。如果連將公共資金用于投機房產這種事情都能容忍,都不屬于貪污,那我國大學機構的學術精神,還何能以自持!

  !”

  北原聽到千賀子的話語,只是冷笑了一聲,“倘若,我當事人森本即使真的構成了犯罪,其所構成的也不應當是貪污罪。整件加速管外借的事情,都是研究所為了掩蓋海外合同違約而自導自演的一起荒唐事件。研究所將自己的加速管出口銷售,并將款項進行私分。該項情事所構成的是私分國有資產罪,而非貪污!”

  “依據刑法規定,公共機構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在本桉之中,如果加速管外借一事構成犯罪,檢察廳所應當追究的是聯合研究所、京都大學工學部相關課題組的主管人員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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