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橫財人生 > 第三十一章 計劃有誤
  “美女,你好,我是林霽塵。”

  “目前就讀于西京師范大學,播音系,大四。”

  麥德龍商超,不請自來的小哥,外形俊朗,聲音低磁。

  待其話落,林寧說話的同時,笑著開了手機通訊錄。

  “形象不錯,專業對口,有沒有興趣干直播?”

  “啊,直播?”

  “前期月薪五萬,五險一金,包吃,包住,配車,后期。”

  “等下,哥們兒,我...”

  “這是我律師電話,拍一下,想好了打給他。”

  “不是,這。”

  “車不低于五十萬,房不小于三室。”

  林寧的聲音不大,淡淡的語氣,輕描淡寫的樣子。

  確認自己沒聽錯的林霽塵,仔細想想,這待遇。

  “那個,謝謝老板,我會認真考慮,會盡快跟您律師聯系。”

  “不客氣,去吧。”

  “...”

  明顯有心動,緩步而去的林霽塵,走前還不忘欠了下身。

  看在眼里,全程默不作聲的寧菲,略顯失望的皺了皺眉。

  在她的計劃里,這位特意給過對視的帥哥,是拿來彰顯自身魅力的一環。

  結果,只能說,有失望,失望之余,還有疑惑。

  疑惑林寧的反常,按常理,在這件事上,就算他再大度,也不該是這樣。

  明知有人惦記自己的老婆,非但不介意,還拿高薪招攬。

  “林先生,你應該知道他的來意。”

  “我知道。”

  “既然知道,那你?”

  “以我給的待遇,如果他恰好要找工作,你猜,他還會瞧得上誰?”

  “你...”

  柳眉微蹙,瞬間會過意的寧菲,難以置信的看向身側的愛人。

  記得在哪看過,若是厭惡一個人,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長處。

  給他一個不合理的期望,無限可能的把他抬高,高到遠超于他的能力。

  “你什么,不是我說你,逛個超市,打扮這么漂亮干嘛。”

  林寧撇撇嘴,不怪人不爽,不怪人心機。

  只怪自家這學姐,這一路,就好比那雞群里的鶴。

  所經之處,回眸頗多就算,還有人來搭訕。

  這特么,是當哥們不存在,還是不把哥們當盤菜。

  “再漂亮不也是你老婆,不也是你想怎樣就怎樣。”

  顯而易見,在林霽塵這件事上,林寧并沒有深聊的意思。

  操著嬌聲,有所感觸的寧菲,現在想來。

  上輩子之所以會輸的那么慘,有部分原因,就是因為被捧。

  因為備受追捧,初出校門的自己,很快便迷失在那些廉價的追捧和贊譽。

  以至于后來,得了眼高手低的病,瞧不起這瞧不起那。

  瞧到最后,成了最瞧不起的樣子。

  “確定?確定我想怎樣,你就。”

  微微一頓,看著由遠及近的姑娘,看著其手中的設備。

  認出來人,猜出其來意的林寧,沒好氣兒的笑了下。

  “要不要這么巧,才說直播,就有人來直播。”

  “呵呵,是挺巧。她是鈴鐺,同城的小主播,之前有采訪過我。”

  咬唇,撩發,同樣有看到來人的寧菲,或有心,又或是無意。

  僅是挪了半步,便成功將林寧擋在尚在直播的鏡頭外。

  也正是這半步,讓原本人氣不佳的直播間,多了幾條零星的彈幕。

  “這大長腿,不去登三輪可惜了。”

  “貌似是上次那個已婚小姐姐?”

  “已婚?別給我說那男的是她老公。

  “呵呵,有錢真好。”

  “錢我有,這么漂亮的姑娘,哪里找?”

  “...”

  哪里找不是重點,重點是這鈴鐺,怕是有那啥社交牛掰癥。

  這邊都擺明生人勿擾了,依舊自顧自的走了過來。

  “小姐姐你好,總算又見到你了。”

  流量為王的現在,做直播的,就不能要臉。

  無視拔腿就走的男士,面帶微笑的鈴鐺,躬身的同時,認真道。

  “謝謝小姐姐。鈴鐺是新人,上次采訪小姐姐的視頻,幫鈴鐺漲了不少粉。”

  “不客氣,我這邊還有事。“

  “就一個話題,小姐姐,就一個,求求。”

  “真不好意思,我先生。”

  或許是在鈴鐺身上看到了過去,又或是敗給了那哀求的眼神。

  話到嘴邊的寧菲,先是抿了下唇,方才柔聲道。

  “說好了,就一個。”

  “謝謝小姐姐,準備下,鈴鐺開始咯。”

  “...”

  “我以為你會拒絕她。”

  5分鐘的樣子,寧菲找來的時候,林寧的手機界面就停在鈴鐺的直播間。

  莞爾一笑,寧菲一邊說,一邊自然而然的挽上林寧的胳膊。

  “不是要開公司嘛,結個善緣,未來或許能幫到你也不一定。”

  “得,又是為了我。”

  “不然呢,只要我男人好,我做什么都行。”

  寧菲的聲音不大,輕柔的語氣,就像是有種魔力。

  愣在原地的林寧,一時間,除了看著她,愣是不知道說什么。

  “看我干嘛?”

  “沒,那啥,你剛為什么放棄?”

  想到剛看過的采訪,林寧下意識撓了撓頭。

  拜鈴鐺所賜,那會兒的自己,表情一定很精彩。

  “她的話題是,假設你撿到一億的黃金或現金,你會選現金還是黃金。”

  “直播我有看,為什么要放棄。”

  “因為她的前置條件是撿,黃金沒法變現,現金沒法入賬,不能花。”

  “黃金我理解,變現需要來源,現金,不能花嗎?”

  “當然不能,站在民事角度,這叫不當得利,站在刑事角度,這里有可能涉嫌侵占,盜竊,甚至是詐騙。”

  “幾萬幾萬的花,悄悄的花,也不行?”

  “只要是大筆現金,就勢必有連號,只要有連號,就逃不過監管。”

  寧菲很篤定,聯系其所讀的專業,越想越后怕的林寧,心有不甘道。

  “你說的這些,可有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109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

  “民法第79條,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刑法第270條,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

  “...”

  后面的幾分鐘,寧菲說了不少法律相關。

  聯系自己的挖財大計,這一刻的林寧,怎么說呢。

  越聽越覺得可判,越想越覺得可刑。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