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巨星1997:帶著老婆孩子當頂流 > 第26章 簽約談判!
  這年頭,可沒有高鐵!

  估計火車臥鋪都要坐二十個小時!

  顧南想到這里,心情微微有些激動!

  音樂公司的人肯登門拜訪,很可能是看中了他的歌,甚至想簽下他當歌手!

  顧南雖然沒有簽約到大麥音樂的打算,但能賣出去歌,或者由他們幫忙發單曲,都是好事。

  顧南連忙握住鄒志強的手,謙虛道:“鄒經理,幸會!”

  鄒志強微微一笑,遞過來一根華子。

  顧南擺擺手,“抱歉,我不抽煙。”

  鄒經理也沒有勉強,熟練地將煙別在了耳朵后面。

  這位看起來就很精明的中年人,直接亮明了來意。

  “顧先生,我們這次來,是想跟你談談新歌的合作。”

  顧南心頭一跳,猜對了!

  果然是來談合作!

  顧南連忙說:“好,兩位請坐,喝點茶,咱們慢慢談。”

  夏清雪見顧南回來了,趕緊說:“我去買點水果,你們先聊。”

  她沖兩個娃娃招了招手,把孩子帶出門,避免孩子在場,妨礙鄒經理跟顧南談工作的事。

  鄒志強坐下來,轉身對小郭低語兩句。

  小郭立即從身旁的公文包里,摸出了一份合同。

  顧南瞅了一眼那公文包。

  還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款式,方方正正的真皮商務手袋,一般有身份地位的人,才會拿這種包。

  后世已經不流行了,顯得很俗氣。

  而且再過幾年,“飛車黨”專門騎摩托搶這種包,弄得人心惶惶。

  眼前鄒志強這個真皮包,看材質、做工,大商場最少要賣好幾千塊!

  沒點經濟實力,還真的買不起!

  鄒經理在公司地位應該不低!

  顧南收回了思緒,認真閱讀合同。

  這些東西,前世顧南看過幾百份,輕車熟路。

  掃了幾眼就抓住了重點。

  這是一份新人歌手的合約。

  簽約金是兩萬元,承諾每個月保證有兩千元底薪,一年內推出新專輯。

  但合約期限長達十五年,而且只有第一年的資源有保證。

  等于說簽約后,推出一張專輯,就開始放養了!

  如果專輯成績好,歌手紅了,公司才會繼續給資源推。

  假如沒紅起來,就是混底薪的模式。

  顧南還發現,這份合約里有一個變態的要求。

  假如顧南新專輯銷量不理想,公司有權力將他調崗。

  銷量標準是金唱片,兩萬五千張。

  而調崗寫得模棱兩可,并沒有給出具體的崗位參考。

  也就是說,銷量不達標,調顧南去當保安也是有可能的。

  顧南表面平靜,臉上看不出表情。

  按他的經驗,這份合約就是個大坑!

  專坑新人!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公司也不是做慈善,是利益為先!

  純新人,沒名氣,沒資源,誰也不知道能不能走紅。

  公司也是投入資源去賭藝人的未來。

  當然不可能說把新人從零培養成明星,然后就拱手送給其他公司掙錢。

  娛樂公司簽長約,是很常見的事。

  后世還有些娛樂公司簽三十年、五十年合約,明文規定禁止藝人戀愛結婚生娃等。

  明星很多時候,都是娛樂公司掙錢的工具人,搖錢樹。

  這也是為什么有些明星混出名堂,就跟原公司解約,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的原因。

  顧南看完合約,望向鄒志強,笑了笑。

  他在等對方開口。

  鄒志強搓了搓雙手,開始給顧南洗腦。

  “咱們就直說了吧,這份合約,也是我們公司董事長特批,普通的藝人是沒有底薪的。”

  “你在羊城的比賽,我們都看過了,你的《東方之珠》我們也聽了,很有才華,你是一定能紅的!公司給你簽帶底薪的合約,就是考慮到你有老婆孩子要養。”

  “你進了公司,只要聽從公司的安排,公司肯定會把你捧成大明星!”

  “那時候你演出一場,出場費都是幾十萬……”

  鄒志強看顧南住在縣城,以為他沒見過市面,不斷用通俗易懂的話,來忽悠顧南。

  要是普通的“鄉下人”,聽到有簽約金,有底薪,還能當大明星掙錢,早就腦子一熱簽約了。

  但顧南是重生回來的人,前世混到娛樂圈頂流的地步,合同里這點彎彎繞繞的門道,他豈會不懂?

  不過,顧南可沒有得罪鄒志強的想法。

  他笑了笑,手里捏著合同,禮貌地說道。

  “鄒經理,我是感覺,合約期限太長了。像我這樣有老婆孩子的,萬一沒走紅,我肯定得去干點別的,也許會去做生意……”

  鄒志強臉上的笑容凝固了。

  心道:這是個借口而已,主要是不想簽長約,看來這人不是好糊弄的。

  顧南見鄒志強沒吭聲,接著說:“我在想,有沒有其他的合作方式呢?”

  鄒志強能混到經理的位置,自然也是人精。

  一聽就知道,顧南是懂行的。

  那些忽悠新人的說辭,鄒志強全部拋到腦后了。

  他坐直身體,態度越發認真。

  “我比你年紀大,就喊你一聲小顧。”

  顧南:“嗯。”

  鄒志強:“小顧,我跟你說實話,咱們做音樂的,眼下是最好的時候。現在vcd已經流行起來了,dvd馬上都要普及!春晚上的流行音樂節目,比重一年比一年大!老百姓都開始接受流行音樂,這是一種精神需求!你只要一首歌紅了,收入能夠你吃一輩子!你怕什么長約呢?”

  顧南沉默。

  鄒志強接著說:“不瞞你說,公司現在都不可能簽三五年的合約,最少也是十年,前期的投入太大了,寫歌、錄歌、發行、宣傳包裝……這些都要錢,加上盜版橫行,我們要培養的是生命力長久的歌手,不是曇花一現的,你要是想簽三年約,哥不騙你,整個圈子里就沒人會跟你簽!”

  顧南笑著點點頭。

  這話他信。

  但是,他不能妥協!

  眼前缺乏資源,舉步維艱,但他腦子里有后世這么多經典作品。

  怎么能被一個娛樂公司捆綁十五年?

  顧南看著鄒志強的眼睛,誠懇道。

  “鄒經理,我是這么想的,能不能我跟貴公司合作,你們幫我發行單曲,收入咱們四六開,你們六,我四,這樣的合作對大家都有保障,也更加自由。”

  鄒志強聽了,連連搖頭。

  “小顧,我個人是很欣賞你,但公司現在不會認可這種合作形式,我區區一個小經理,沒法給你這種合約。”

  顧南一聽就明白了。

  單曲合作這點利潤,大麥音樂看不上!

  萬一單曲推出去,一下子走紅了,下一首歌必然不會在他家發行!

  顧南的詞曲和演唱都是自己。

  誰愿意把自己的利潤,硬生生分六成出去?

  到時候隨便找個小的音樂公司發行,自己最少能拿到七成利潤,不香嗎?

  顧南跟鄒志強像打太極一樣,來回推拉了一會兒。

  雙方都不愿意讓步,想說服對方,按自己的辦。

  一時陷入了沉默。

  倒是小郭挺機靈,主動開口。

  “老大,昨天咱們過來,不是還聽到南哥另外兩首歌嗎?你當時就說好聽……”

  他用胳膊肘推了推鄒志強。

  “哦,對……”

  鄒志強想起來了,“是這樣,小顧啊,你要是暫時還沒有想好,簽約的事,你再考慮考慮,也不急!你現在手上是有三首歌是吧?我想跟你買三首歌的演唱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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