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四合院之頑主入院 > 第307章 投鼠忌器
  “老大,烏鴉此人狂得很,而且東星是大社團,和洪興齊名,無論是洪興還是東星,旗下都有五六千小弟,哪怕分散到每個堂口,也有七八百……。”

  言下之意就是人家烏鴉雖然跟你等級差不多,都是頭號馬仔,哪怕馬雄被提名雙紅花棍,可跟烏鴉比,依舊不夠看。

  這么說吧,烏鴉一個人手底下就有近千人,他一個人的實力就抵得過他們全社團,就更別說駱駝了,可以說烏鴉肯不肯見馬雄還是個未知數。

  畢竟他們整個社團的實力,就僅僅跟人家東星一個頭號馬仔的實力相同而已,實在是寒酸,要不是他們管轄的街道實在沒什么油水,人家懶得搶,根本沒有他們份。

  說白了他們只是吃殘羹剩飯的一群矮騾子,可人家烏鴉,可是東星大名鼎鼎的武力擔當之一。

  小弟話沒有說全,但意思已經表達很清楚了,烏鴉認識馬雄也是機緣巧合,因為某位社團大佬葬禮上,二人相互認識的,烏鴉嘴臭,馬雄只是幫了他幾句,這才結識,烏鴉不是不識好歹的人,也就相互認識了一下,說了一句你不錯,以后遇到事可以找我,可誰都知道,那就是一句客套話。

  “那你們說怎么辦?沒錯,按實力區分,他烏鴉一個人管轄的小弟,抵得過我們全社團,東星更是龐然大物,足足有六千多小弟,可我們找的是烏鴉,跟他做生意,難不成他還黑吃黑?”

  按輩分,馬雄正在提名當堂口,也就是擋頭,只是叫法不一樣,那是因為社團太小,叫堂口難免貽笑大方。

  可輩分是一樣的,按輩分,他跟駱駝一個級別,可可笑的是他手下的三百人還不及駱駝手下的烏鴉,烏鴉自己就有七八百人,甚至一千人,二人不是一個社團,并不知道具體多少,但決不低于七八百人,這點通過烏鴉掌握的幾條街就很容易算的出。

  “黑吃黑應該不會,您幫過他,還給了您名片,為了一批不足六十萬的貨,不至于,畢竟東星主營業是粉,這東西有多暴利不用多說了吧?說白了,烏鴉自己的零花錢都能買下所有物資。”

  這話有些夸張,但若是烏鴉挪用賬上的資金把物資吃下,高價賣出去,再把窟窿堵回去,他都能從中撈一筆。

  雖然挪用公款是社團大忌諱,可別人不敢,不代表烏鴉不敢,因為這小子做事很絕,要是瞞不住,他可能連馬雄一起殺光。

  “烏鴉沒有那個膽量,他是不怎么講規矩,但駱駝對他不錯,他應該不會那么明目張膽坑他老大。”

  這話也有一定道理,指望烏鴉對大哥絕對忠心,那也不太可能,可他翅膀還未硬,駱駝又在上升期,他還不至于為了幾十萬就冒險。

  “大哥,我覺得突然跟烏鴉接觸,未必是好事,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不值得。”

  聽到社團幾個人贊成,幾個人反對,馬雄陷入了深思,他對于烏鴉了解不是很多,但終究是道上混的,多少也聽說過烏鴉的大名。

  “烏鴉喜怒無常,就是個笑面虎,當初給雄哥名片,也只是因為對方啐了雄哥一臉,卻被出殯的主家壓了下來,出來混,要的就是一個面,您替他出頭,結果他沒事,您被啐了一臉唾沫,又被主家壓了下來,他又沒替您出頭,臉上掛不住,這才給了您名片。”

  小弟的話,讓馬雄清醒了許多,沒錯,那種情況,人家葬禮上,被壓下去了,烏鴉確實不敢再鬧事,畢竟駱駝也在場,他無法幫馬雄找回面子,這才給了對方名片,還親切的認識了一下馬雄,說白了,不過是為了自己面子不落在地上。

  “要我說,找烏鴉,還不如找洪興的山雞,他跟烏鴉差不多,背后的大哥陳浩南也是個人物,洪興的信譽還是不錯的,起碼洪興明面上沒有碰粉,只是有些兄弟偷偷賣,不過這是也禁止不了。”

  這一刻,馬雄深深感受到了無奈,尼瑪,原以為手下有了三百人,占據社團一半的人數,自己又快升職加薪,當堂口,也就是檔口了,可這時候才發現,自己啥也不是。

  “人是我妹夫的人,我打個電話,詢問一下他的意見。”

  這件事,馬雄立馬感受到了棘手,他有些高估自己了,或者說被突然多出來的人,搞得有些飄飄然了,完全忘記他們社團就是的個三流社團了。

  于是,他走出去,打電話給張為民,詢問他的意思,雖然無論是找洪興的山雞,還是東星的烏鴉,他都能想辦法聯系的上,但說真的,以他的體量,人家還真未必看得上他。

  六十萬的生意,能賺多少?十幾萬了不起了,他又能給對方多少利潤?說真的,人家還真未必愿意搭理他。

  之前是被膨脹的氣氛搞暈了,現在冷靜下來,這才明白,六十萬哪怕賣出去加價,能賣出去一百萬,賺四十萬,二人平分,也不過馬雄跟他人各自賺二十萬而已,可東星這種社團,打個架,受傷的弟兄醫療費都不止二十萬。

  是自己太把自己當回事了,讓他有些飄了。

  張為民接到電話,聽了他的解釋,頓時聽不來了,馬雄好像在打退堂鼓。

  “雄哥,不知你聽過一句話沒,香江打架用刀,濠江打架用槍,你雖然只有三百人,可這群人個個帶槍啊,香江有香江的規矩,夜里十二點,到第二天清晨五點,是屬于你們的,剩下的事,您比我懂。”

  是的,哪怕是黑幫,也不可能帶槍,但并不代表他們沒槍,像是洪興,東星,這種大社團,打架時都會給督察司或者警察署說一聲,送點好處費,人家晚上絕不會管。

  當然,小社團可沒有這個待遇,但這并不代表這條潛規則不存在。

  只要第二天清晨五點前記得洗地就行,說白了,只要你不傷及無辜百姓,社團的人不死傷超過兩千,人家都懶得管。

  這是為什么李部長對張為民的事情,輕拿輕放的原因,因為相比那些大社團,動不動打一次架死傷七八百人外,更重要的是張為民好像真的沒有涉黑。

  畢竟張為民就一個安保公司和服裝廠,難道在服裝廠散粉嗎?李部長之所以找張為民敲打,在意的是他的身份,北方人,太敏感了,而且擁有三千武裝力量。

  這三千人不比洪興和東星差多少,畢竟他們全員配槍,社團可沒有那么多的槍,畢竟大多是走私槍,不像張為民,合法的,雖然是手槍,可人數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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