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四合院之頑主入院 > 第350 章 無法正視
  人高馬大,身材健碩的張為民,閻解成跟他比那就被虐成渣了。

  每天吃咸菜都是按根算的,可見主食更是少的可憐,不說皮包骨,但也是瘦骨嶙峋,但這也不能全怪三大爺,真要敞開了吃,工資夠不夠先不說,萬一有個頭疼腦熱的都拿不出錢去醫院。

  第二天,張為民又拉著于麗做了早間操,這才穿戴好衣服。

  “你在家等著,我去給你弄幾身衣服來,你昨天穿的衣服都壞了,到時候你就說是你妹不愛穿的,實在不行,就說是人家送你妹的,她不稀罕穿,送你了。”

  于海棠確實有很多人追,但兩姐妹之間的關系可著實不咋地。

  別的不說,按照原劇情,是許大茂睡了秦京如后,又想睡于海棠,還想跟她結婚,就問一句,同在一個院里,于麗能不知道許大茂是什么人?

  先不說跟秦京如不清不楚,導致跟傻柱打架,鬧的沸沸揚揚,就說平時許大茂所作所為,于麗能不知道?可她還是勸不住于海棠,這里面只有兩種可能,第一,勸了但勸不住,畢竟許大茂圖人家身子,人家圖他錢,兩個人都不是簡單貨色。

  第二,壓根沒勸過,因為姐妹兩個關系不咋地。

  其實按照劇情來看,第二種可能性更大,因為如果于麗意識到許大茂坑她親妹,為了不讓自己妹子跳坑,肯定會大鬧一場,甚至為此跟于海棠鬧矛盾,甚至大吵一架。

  可顯然,原劇里沒有,說于麗不知道許大茂人品,你敢信?她不知道,三大爺一家人也不知道?所以綜合得出結論,兩姐妹表面關心,實則誰也不服誰。

  其實事實也是如此,于海棠事事爭第一,搶先鋒,這個習慣可不是上學后才有的,所以小時候跟誰爭自不用說。

  于麗有經商頭腦,在別人都覺得做生意是下九流,是不務正業時,她一頭扎了進去,可見目光長遠,只是跟隨三大爺一家生活習慣了,這才因小失大,得罪了傻柱。

  但不得不說,這個女人甚至比許多男人都強,那時候很多男人寧愿餓肚子,都放不下面子去擺地攤,覺得太丟人了,還是找個鐵飯碗才好,做小買賣,終究是下九流,這就是當時普遍的想法。

  可以說不是一時半刻能改變的,于麗能不顧這一切,直接開飯店,可見眼光很好,其實那時候能做的買賣,他家還真就只有飯店可以,

  賣衣服?批發就是個問題,是去香江?還是去義烏?成本太大,她根本鋪不開那么大,她男人更不行。

  方向找的準,果斷,可見于麗確實有頭腦,只是沒有本錢和撐腰的人,都被三大爺一家掣肘了。

  而于海棠則是事事跟她姐比,所以兩姐妹是面和心不合,所料姐妹。

  “那……你知道我穿多大的嗎?”

  張為民嘿嘿一笑,朝著她身上瞄了一眼,喃喃道:“你以為我剛剛只是在耕地嗎?早就摸索清楚你的尺碼了。”

  一聽這話,于麗羞的不行,啐了一口。

  “呸,不要臉。”

  說著把頭一蒙,不敢露面了。

  張為民先是去了軋鋼廠,正常上班,然后去了商場給于麗買了兩身衣服,也包括鞋子,都不是很貴,但又不是太便宜的。

  然后他又回了租來的房子那里,二人中午又是一陣纏綿,沒辦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二人食髓知味,自然是無法收斂。

  完事后,于麗還是躺在他懷里,不肯起來,乖的像一只貓咪,任由張為民在她身上游走。

  “好了,我去做飯,吃了飯,你休息一下,就回四合院吧,免得閻解成去你娘家尋你。”

  一提到閻解成,于麗明顯有些不開心,她心里想什么,張為民心知肚明,但他也不好說什么。

  于是默不作聲去做飯了,二人美美吃了一頓中午飯,給她拿上一些昨天蒸的饅頭以及臘腸,然后說道:“就說你妹朋友去你家了,這些都是人家帶過去的,怎么說,你比我有經驗,我就先走了,你休息一下再離開吧。”

  張為民離開了,于麗感覺心里空落落的,但二人名不正言不順的,不可能不避人,也說不上什么關系,張為民沒提,她也沒好意思問。

  講真的,她并不是很恨閻解成,出軌給他戴了帽子,本就有些心虛,若厚顏無恥的問張為民,她們是什么關系,如果張為民回答你離婚吧,我娶你?那她能嗎?

  離婚了嫁給張為民?那她還能在四合院生活嗎?關鍵是這事肯定傳到父母那里,這就等于她父母跟著丟人。

  如果張為民不想娶她,那么問了也是獨自傷心,所以問與不問,都是難受,關鍵是問了,她就更加無法面對閻解成了。

  可讓她從此不再理會張為民,她又有些不舍,所以索性順其自然,反正自己身子已經給過張為民了,一次可以,那么幾次甚至多次,自然也沒什么了,這也就是出軌只有第一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她決定不管了,也不問了,因為問也問不出結果,索性隨心了,只是有些糟心。

  隨著悶悶不樂的心情,收拾好張為民給她的吃食,以及買給她的新衣服,決定休息一下就回四合院。

  她不是沒想過跟張為民談談,換取更大的利益,畢竟二人明顯不太可能在一起,她也下不了決心,不顧家人,不顧別人看法,一心一意跟隨張為民,就像何大清與白寡婦的愛情那樣。

  何大清為何外出跟白寡婦好?就不能把白寡婦娶回家?正經過日子?

  說到這個,就不得不說時代的局限性了,人的共識是隨著時代文化而逐漸進步的。

  建國前就沒停過誰會離婚,哪怕二人都是包辦婚姻,二人明顯性格不合,可基本都是吵了一輩子架,但湊合過了,從沒想過離婚。

  你要是帶孩子再娶一個是你本事,但你要是續弦弄一個寡婦,分在什么時代,閑言碎語能把你煩死,不是不行,是共識會當成熱鬧看。

  所以才說,何大清跟白寡婦結婚去了外地生活,當然,具體有沒有結婚不得而知,何大清跑路也不全是因為白寡婦,肯定跟他譚家菜有關,譚家菜,人稱官家菜,說白了就是不是窮人能吃的飯,全是山珍海味,那時候誰吃這個?肯定是光頭那一方的啊,要么就是島國人,反正不管是哪一方人,何大清怕被清算,不跑不是等著被槍斃嗎?

  索性還勾搭上了一個寡婦,一拍即合,逃了,愛的不純粹,但在世人眼里,就是不畏世俗眼光,追隨真愛,哈哈。

  所以說于麗壓根沒有何大清這種不顧一切的決心,哪怕張為民給了她承諾,她也未必接得住。

  至于張為民,美滋滋的去了軋鋼廠,他的想法就更簡單了,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睡白不睡,雖說亂搞會出事,但誰讓他有系統呢?大不了等改革開放后,沒了流氓罪再回來。

  總之他壓根不怕,只是不想狼狽的離開四九城這才處處小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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