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四合院之頑主入院 > 第367章 自圓其說
  “所長,現在咋辦?傳喚張為民嗎?”

  東區派出所之所以繞來繞去還沒有傳喚張為民就是因為知道他是何許人也,光是在軋鋼廠拿的榮譽就不說了,軍功他都有,這種人哪怕在特殊日期,紅袖章都不敢輕易招惹。

  軋鋼廠和同鑼鼓巷的紅袖章就是最好的證明,張為民依然坐著他的副廠長,穩如泰山,沒人敢輕易招惹他,榮譽還在其次,在軋鋼廠,要碰張為民,你的先過了工人委員會那一關,不然軋鋼廠一萬多人就得餓肚子。

  俗話說,采訪時有十萬捐十萬,可你要是問你有一輛車你愿意捐嗎?人家會說不捐,因為人家真有一輛車,用在這里很好理解,覺悟是覺悟,但別讓我餓肚子。

  而張為民無疑就是解決了吃飯的問題,這可是軋鋼廠一萬多人的食物問題,那個不開眼的動他,先問問工人同意不?

  所以綜合考慮,還是調查的差不多了,再決定是否傳喚張為民。

  不過通過他們走訪調查,真的就是因為小孩子打架,張為民才跟東區街道辦糾察組有所接觸的。

  可這個理由傳喚張為民未免太過兒戲了,再怎么說人家也是副廠長,級別不低,人家也道歉了,也賠償了,你憑啥懷疑人家找人搞你?那可是往死里搞啊。

  說句不好聽的,東區街道辦糾察組抄家那么多,任何一個人的嫌疑都比張為民要大,畢竟人家好好的日子,你因為各種理由,甚至是污蔑的手段,就把人抄家了,人家能不恨你嗎?

  可張為民雖然是副廠長,有能力做到這一切,可不值得啊,動機呢?能做到副廠長,應該不是沒腦子的人,這時候搞出那么大亂子,而且異常明顯的挑釁,很顯然不符合張為民的人設。

  沒有動機,人家沒必要那么做,還故意挑釁,這是不可能的,也沒有理由傳喚。

  “不行,這時候傳喚我們問什么?難道說你是不甘心賠償醫療費?可人家是主動找的東區街道辦主任,況且他一向出手大方,這點在調查中已經得到了印證了。”

  “隊長,很明顯糾察組對我們有所隱瞞,要我說,我們就去直接問理由,反正小孩子打架的事,用這個理由,怎么傳喚?揪著不放的事他們,而且人家賠償了五十元,很有誠意了,還找了街道辦邢主任說情。”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但最終答案就是以之前的小孩子打架事件傳喚張為民問詢,明顯理由不夠充分,就算是上門讓人家配合調查,也沒有理由啊,難道說對方說懷疑你?動機呢?他們都說不出來,讓他們怎么回答?

  這又不是記者采訪,難道說對方說是你,你怎么回答這個問題?真要這么問,直接換職業算了,讓人家配合調查起碼他們能自圓其說,否則一件事情都被解決的事,舊事重提,難道說對方記仇,舊事重提,故意惡心你?

  “行吧,兵分兩路,一隊去糾察組小組長家里詢問真正的懷疑理由,另一隊去邢主任那里,詢問一些關于張為民的事情,她和張為民有所接觸,比較了解此人,可能會有新的線索。”

  派出所長做出了決定,所有人兵分兩路,馬上行動了起來。

  “對了,讓人盯著張為民,看看他跟什么人有接觸,不要碰面,暗中監視就好,對方身手很好,不下于一名經驗豐富的特種兵,所以要遠遠監視,不要暴露行蹤。”

  關于張為民身手的事,派出所早就知道了,四九城所有派出所不知道的很少,畢竟張為民當初可是被敵特盯上過,而且輝煌戰績可是傳遍了公安口。

  之所以是所有公安口,或者說四九城派出所都知道他的身手,那是因為上面下發過通知,就是怕張為民遇到了敵特,而公安不明真相,見張為民有槍,到時候鬧出誤會,甚至鬧出笑話。

  所以為了辦案萬無一失,不可能只給銅鑼灣附近的派出所下發通知,所以直接四九城所有派出所都接到過通知,同時還有張為民的相片,就是為了一旦敵特現身,到時候可以配合張為民抓捕敵特。

  六十年代不是二十世紀,這種不是公安卻配槍的事情極少,當然這時候還未禁槍,很多山里的獵人還有土槍和鳥銃。

  像這種配合任務,可能一年都接不到一次,自然是記憶深刻,從通知上不難得知張為民身手了得,而東區派出所的所長記憶力驚人,他還記得這件事也不算奇怪。

  所有人各就各位,馬上行動了起來,可顯然,派出所低估了這件事的難度。

  東區街道辦糾察組的組長叫徐衛國,是一個胖子,別看他胖,還蔫壞,但他可是有腦子的。

  這件事他心中很清楚,就是張為民作為,因為有能力組織二三十號還敢對糾察組下手的,只有張為民具備這個實力。

  他的確得罪了不少人,那些人的確非富即貴,可說句不好聽的,能讓他們糾察組下手的,那個不是證據確鑿,或者有能力把對方按死的?

  你就說婁半城,不一樣不敢報復,直接跑路了?他連通行證這種東西都能搞到,那按死幾個糾察組還不是輕輕松松,畢竟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家叫婁半城,那無論什么部門基本都有認識的人,這些人可能不會落井下石,但也不會平白幫忙,但你要是舍得花錢,那就不一樣了。

  可結果呢?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婁半城都逃了,一絲報復的想法都沒有,被糾察組直接按死。

  說白了,得罪人之前他們也會評估一下對方的實力,要么不得罪,得罪就必須要按死,否則等對方翻身了,那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所以徐衛國十分清楚,他得罪過的人興許之前非富即貴,可如今不是鋃鐺入獄,就是正在改造,真要有那么幾個關系好的,還念及舊情的,也不會把事情做的那么囂張,讓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得罪人了,因為你兜不住。

  可這里面不包括張為民,因為徐衛國還是知道一些張為民的實力的,他有那個實力,兜得住,就憑借他一身榮譽,沒有確鑿證據,單憑懷疑,根本定不了他的罪。

  哪怕這時候他說出實話,說出他用心險惡的用意,也無濟于事,這個動機確實成立,但表面上人家沒有受到一點影響,那么還對他打擊報復有必要嗎?

  沒有證據,動勞模,那就是作死,這時候工人的高度在社會上有多離譜,又不是不知道,有錢那是恥辱,但你要是工人,那就是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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