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中文網 > 重生之不負韶華 > 550:韓琴怎么還不道歉!(1更)

            
        
    書店有那么多書,你偏偏買了《少年偶像》。


    電視臺有那么多劇,你偏偏追了《公主的新衣》。


    書你很喜歡,劇你也追得很開心,一開始你并沒有意識到書的作者就是劇的編劇,當這個事實忽然被揭露時,驚喜之余,你覺得這可能是緣分,是宿命!


    兩份喜歡疊加在一起,“1+1”絕對大于2!


    這和暗戀差不多,感情的加深大半來自腦補,暗戀對象還什么都不知道呢,自己就把自己感動不得了。


    這事兒最開始還是個不追劇的男讀者發現的,男讀者是《少年偶像》在天涯正火時被帶入坑的,平時并不追劇,可家里的電視被妹妹占著不放,陪著看了兩集,偶然發現編劇是“聞櫻”——可憐的張光真老師,大名明明排在聞櫻前面,在男讀者眼里竟生生被忽略了。


    這個男讀者將自己發現的線索整理成帖子發到了論壇里,短時間內跟帖無數,才有了讀者們涌入聞櫻的博客,向聞櫻留言求證的情況。


    雖然已經知道了聞櫻的本名,但讀者們更習慣稱呼聞櫻是“小魚”,叫起來更親切。


    老讀者們比較佛系,沒有太大攻擊性,剛剛從李夢嬌、云宸粉絲和電視劇觀眾轉化來的新讀者們就完全不一樣了。


    新讀者們發現了一個新的寶藏,揮著鋤頭使勁挖,越挖越快樂,很快就把《少年偶像》的名譽權官司挖了出來。


    聞櫻不是時時刻刻都能登錄博客,并沒有及時回復讀者們的疑問,導致這個帖子持續發酵,跟帖的人多了后帖子就轉了風向,從大家湊在一起快樂扒皮聞櫻的馬甲,變成關注官司的進展。


    “逆流的魚”贏了名譽權官司,法院判決《愛格》要在十月刊公開道歉,同時韓琴也要道歉。


    雜志十月刊沒上市,所以沒道歉,這個可以理解。


    那韓琴道歉了嗎?


    當初在論壇上匿名爆料時的丑陋嘴臉還歷歷在目,“逆流的魚”用“小魚本魚”這個ID留言勸阻,韓主編都不為所動, 那股囂張氣焰隔著電腦屏幕都能感受到。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為了挽回名譽,小魚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現在官司都贏了,判決書都刊登了,韓主編怎么還不道歉?


    有人在帖子里普法,說一審判決后,雜志和韓琴可以提出上訴,不服判決結果自然就不用道歉啊。


    “不會吧?”


    “臉皮也太厚了!”


    “知錯認錯還算條好漢。”


    “韓琴道歉了嗎?韓琴什么時候道歉!”


    鄒蔚君和聞櫻還沒買水軍呢,這話就被帶起了節奏,也幸虧現在只有博客沒有微博,要有微博,#韓琴道歉#的話題多半要沖上熱搜了。


    讀者們罵韓琴不聲不吭當縮頭烏龜,殊不知韓琴現在是有苦說不出。


    《少年偶像》第二次加印,鄒蔚君帶著整個出版社的忙碌,連隔壁萬編輯都探頭探腦想要幫忙,唯有小鯢不見蹤影。


    小鯢不激動嗎?


    不,小鯢激動極了!


    李夢嬌、云宸的綜藝節目還沒播出,《少年偶像》賣脫銷前,小鯢就在鄭致和的陪同下回魯省找韓琴打官司去了。


    小鯢在魯省得知《少年偶像》二次加印,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挽著袖子把韓琴打敗就折返回蓉城。


    鄭致和勸小鯢不要急:“打官司就怕沉不住氣,你這邊要是贏了,對《少年偶像》又是一次宣傳,咱們千萬要穩住。”


    小鯢深呼吸,“你說得對,韓琴現在肯定更著急。”


    小鯢聽說韓琴現在是校對編輯,頗為解氣。


    這才叫風水輪流轉呢!


    韓琴一個大主編被降職為校對編輯都不急,自己為什么要著急?


    鄭致和忍不住笑起來。


    別看小鯢年輕,人可聰明著呢。


    做律師的最怕遇到不理智的當事人,但凡當事人能聽得勸,律師要省好多事呢。


    ……


    韓琴現在就如小鯢所說,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少年偶像》短時間內二次加印,是鄒蔚君的工作成績,同樣是韓琴的工作失誤。


    上面的領導不止一次問韓琴為什么會放跑“逆流的魚”,韓琴的上司頂不住了,直接推韓琴去挨罵。


    答案很明顯嘛,是韓琴在工作中過于自大!


    時至今日,韓琴已經沒辦法挽回這一失誤,她只想保住自己最后的陣地,不能讓小鯢再贏了官司。


    以前韓琴是主編,沒有了熊律師,還能請到杜禮那樣的律師。


    ——那是趙棟想給聞櫻添亂子,才幫忙聯系的,自從一審判決后,韓琴丟了主編之位,趙棟就撒手不管了。


    人家堂堂一個僑商,和一個雜志校對編輯來往,豈不是自降身份!


    勢利眼的不僅是趙棟,韓琴沒了主編職務,多年經營的人脈毀于一旦,韓琴此時再想請熊律師,對方早被韓琴弄得寒了心,對韓琴避而不見。


    小鯢告上法庭的不止是韓琴,還有雜志社,看著韓琴像沒頭蒼蠅般亂轉,最后還是雜志社出面請了當地有名的律師幫忙辯護。


    這一案子里,那名行賄小鯢的雜志簽約作者是關鍵人證,人證出了問題,整個證據鏈都要塌掉。


    簽約作者成了重中之重。


    律師問韓琴情況,韓琴面無表情:“是雜志重點培養的作者,她知道在法庭上怎么說!”


    這是給作者許諾了利益?


    律師覺得還不夠。


    口頭許諾,作者未必會深信。


    如果真的萬無一失,倪思思就不會和韓琴、雜志社打官司了。


    “不要讓人證成為第二個倪思思。”


    律師是不會教唆韓琴收買證人做偽證的,但韓琴自己聽懂了潛臺詞。


    韓琴手里還捏著一筆積蓄……這錢終歸要花出去買平安啊!


    開庭那日,秋雨綿綿。


    小鯢與鄭致和見到了韓琴請來的人證。


    這個女作者比聞櫻年紀大,已經結婚生子了,也是愛好文學的女青年,《愛格》沒創刊前就在給其他雜志寫稿,屬于一些讀者會比較眼熟筆名,但又對其作品印象不深那種。


    要說成功,肯定不如聞櫻成功,倒不是文筆不好,是天賦沒那么高,又缺了點運氣,沒能一鳴驚人,慢慢淪為了平庸。


    但雜志,或說整個文學界,更多還是這樣的腰部甚至底層作者在支撐者,小鯢覺得這個作者寫稿時勤奮踏實,大家成了朋友,才會互寄禮物。